退役士兵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

2019-12-20 09:25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4146

导读: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免征增值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接下来我们就来学习退役士兵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编制方法,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哦.

退役士兵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

减免的增值税入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三:三、扣减增值税规定

(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1.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退役士兵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是否会减免增值税

财税【2019】21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以上就是退役士兵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的主要内容,大家都学会了吗?政策层面规定的是减免增值税税款,即税款本身,没有规定不能减免简易的.另外,实际征管层面,税局也是允许减免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关注本网,学习更多税收知识.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