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月底前 营改增纳税人应重新开票

2026-02-01 17:1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99

导读:作者:黄立东 谢能雨 自2012年11月1日起,福建省实施营改增试点已四个多月。 福州市国税局昨日(26日)提醒,对于试点前提供的营业税应税服务而需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以及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和试点前提供的应税服务已申报纳税(含减免税)尚未开具发票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开具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原印有单位名称的和套印发

 作者:黄立东 谢能雨

自2012年11月1日起,福建省实施“营改增”试点已四个多月。

福州市国税局昨日(26日)提醒,对于试点前提供的营业税应税服务而需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以及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和试点前提供的应税服务已申报纳税(含减免税)尚未开具发票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开具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原印有单位名称的和套印发票专用章的地税发票于2013年3月31日后将不再使用。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