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房贷利息将可作为抵扣
导读:原标题:个税改革有望分步到位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已确认,将会在全国推广 营改增之后,压力倍增的地税迎来新的转机。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这对于改革是个好事,地方财政压力减小,地税才有更多的改革空间。日前,一位财税系统人士告诉《
原标题:个税改革有望分步到位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已确认,将会在全国推广
“营改增”之后,压力倍增的地税迎来新的转机。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这对于改革是个好事,地方财政压力减小,地税才有更多的改革空间。”日前,一位财税系统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在这样的背景下,地税的另一大主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或将加速。
本报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是,个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至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也即将上交全国人大审议。
据记者了解,个税改革的重点方向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即按综合所得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抵扣”成为此番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目前,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已经允许纳入个税扣减内容,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房贷利息抵扣税等内容,将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的逐步完善而分步到位。
增加个税抵扣
个人所得税改革或在今年下半年加速推进。
事实上,早在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项所得税制,按照不同征税项目计算纳税,直接从工资里扣缴,便于管理和控制税源。但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项所得税制只能体现个人某一项目的所得,不能体现个人所有收入项目的整体负担能力,也不能照顾到不同家庭的差异因素。
“在分类所得税制之下,没有考虑扣除项目中家庭抚养、赡养、大额教育和医疗支出、首套房屋贷款利息等生计扣除的因素,夫妻二人必须分别纳税,没有将家庭作为纳税主体对待,考虑到家庭和人口存续发展、未来鼓励生育和尊重家庭价值的客观趋势,应尽量广泛实行综合征收,相应降低税率,实现整体性减税。”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副研究员滕祥志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本次个税改革,纳入综合征收范围的收入种类越多,那么,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上就越有力度。业内人士认为,应将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房租、财产转让所得、承包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尽可能纳入综合征收范围,纠正个人所得税沦为“工薪税”的现状。
“总的方向是把11个分项综合起来再分类扣除,而不是简单按统一标准做工薪项下的扣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
楼继伟认为,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税很复杂,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包括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么阶段的教育费用,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同时放开两孩后大城市和小城市标准不一,真正的费用是多少并不一样,税法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如何扣除赡养老人费用等。
据了解,目前凡是实行家庭制征个税的国家,往往都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或综合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必须具备四个条件,首先是尽可能完备的税制设计,不能影响纳税人的结婚选择,为了防止“婚姻减负”或“婚姻惩罚”现象的出现,在设计生活费扣除时,要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情况。其次是重视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法,家庭申报不适用于公司直接扣除,需要自行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纳税人的自觉性和诚信观念都非常重要。相应的,要具备较高的税收征管水平,税务机关能清楚掌握纳税人的收入情况,能及时发现瞒报、漏报收入的现象,并能对违章者进行处罚,以维护税法的尊严和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有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专业人员,对不能准确申报的纳税人实施代理或服务。
但在我国,不仅是抵扣,在具体税制设计上,需要完善的还有很多。
“比如同样为劳动所得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税收负担存在明显差异,税负不平。如果个人取得3500元工资薪金,由于目前的费用扣除标准就是3500元,因此该人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个人取得的是3500元劳务报酬,却需要缴纳540元个人所得税,这也体现出一种不公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颖表示。
据了解,个税改革将分步到位。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完善改革。
优惠有限
尽管抵扣项目十分丰富,然而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简而言之,就是将购房人的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作为起税前项进行抵扣。个税抵扣房贷政策的效果不直接体现在房贷上,而是还贷人的收入。这条政策对于购买高档住宅且工资水平较高的人群减负效果更加明显。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已经确认,并且可以确定该方案会在全国推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
上述财税系统人士给《华夏时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是在免征额以内的家庭,原本就不用缴纳个税,那么个税的任何抵扣将与其无关,包括房贷、养老方面的抵扣。对于超过免征额不足1500元的人来说,是按照个税税率3%计算,即使全部抵扣,每1元房贷仅能抵扣0.03元,即每1000元房贷抵扣30元;对于超过免征额1500元但不足4500元的人来说,按照10%的税率计算,每1元的房贷可抵扣0.1元,即每1000元房贷可抵扣100元。随着收入的增加,可抵扣的个税越多。
不过,据贾康透露,截止到2015年两会,缴纳个税的人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的不到2%。因此,个税抵扣的优惠并不普及。
贾康认为,不能独立地看待个税改革,本轮个税改革要站在整个税制改革的宏观层面去思考,税制改革应以保护纳税人权利为中心,纳税人总体税负不应增加。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将个税改革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改革结合在一起考虑,就是说,如果个税改革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就应当通过降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税负,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实现直接税与间接税一体化的改革。”贾康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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