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

2025-12-29 15:31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08

导读: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增值税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要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但大部分内容是

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增值税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要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但大部分内容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贷方设专栏(合计10个)进行明细核算的,其中借方设1)“进项税额”、2)“已交税金”、3)“减免税款”、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5)“转出未交增值税”、6)“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6个专栏;贷方设7)“销项税额”、8)“出口退税”9)“进项税额转出”、10)“转出多交增值税”4个专栏。
   1、借方的会计处理。
   (1)“进项税额”专栏(分“工程项目”进行辅助核算),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记“固定资产(不动产和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的除外)”、“原材料”、“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减免税款”专栏,核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增值税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3)“已交税金”专栏【下设明细“施工环节预缴“(分项目辅助核算)和”申报缴纳“】,核算企业已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额。
         3.1)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申报缴纳
              贷:银行存款
         3.2)劳务发生地预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
   (4)“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未交的增值税。
       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5)“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核算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的企业按规定用于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退税额。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6)“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核算“营改增”企业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其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2、贷方的会计处理。
   (1)“销项税额”专栏【下设明细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并各自设置更下一级明细包括“施工环节(分项目辅助核算)”和“非施工环节”】,核算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发生时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2)“出口退税”专栏,核算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的退回的税款。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3)“进项税额转出”专栏【下设明细:施工环节(分项目辅助核算)和非施工环节】,核算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应税劳务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发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4)“转出多交增值税”【下设明细:施工环节(分项目辅助核算)和非施工环节】,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本月多交、用于抵减下月应交纳的增值税数。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3、增值税检查事项的账务调整。
   按《增值税检查调帐方法》(国税发[1998]44号附件)要求,对增值税检查后的帐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下设明细:施工环节(分项目辅助核算)和非施工环节】专门帐户进行核算。凡检查后应调减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帐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帐事项入帐后,应结出本帐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帐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有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帐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帐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帐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未交税金的会计处理。
   通过上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贷方明细核算之后,企业交纳截止上月末未交纳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实行“营改增”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账户仍可沿用三栏式,核算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数额。
   1、在确认或收取应税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对收取的增值税时直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对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该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3、对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使用借方红字,不建议使用贷方蓝字】
  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4、对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5、交纳应交纳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不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营改增”期初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兼有“营改增”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营改增”开始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营改增”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使用借方红字,不建议使用贷方蓝字】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使用借方红字,不建议使用贷方蓝字】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