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补充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2026-01-13 21:1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52

导读:1、对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补充 首先,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其次,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

1、对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补充

  首先,“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其次,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2、临时设施的报表披露

  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虽然我们前面要求比照固定资产相应科目去理解临时设施,但是不等于新办法就认可临时设施属于固定资产,从新办法的规定来看,新办法是将临时设施作为其他长期资产项目来看待,而且是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列示。

  3、“预收账款”项目的补充

  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财政部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指南和解答只要求在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新办法可以说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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