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票不处理可以吗

2026-01-30 18:4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351

导读:企业在开具发票的过程中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造成发票在认证期限至内没有进行认证抵扣,就会造成发票滞留.那么滞留票不处理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是不可以的.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可

滞留票不处理可以吗

不可以,如果不处理,会引发税务局的关注.

滞留发票一般是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规定期限内(360日)未将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只要一经防伪税控系统开出,而购货方未去认证则该发票就没有对应的抵扣信息,就会造成滞留.

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处理滞留发票,主要是以下四点:

1、企业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发票,另一个途经是把发票拿去认证抵扣,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

2、购货方购进属于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

3、购货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

4、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36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购货方要自我检讨一下管理流程,应在360日内尽快认证.

滞留票不处理可以吗

增值税滞留发票如何处理?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值税专用发票退货和折扣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3、《申请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4、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5、《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6、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7、 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滞留票不处理可以吗?滞留发票相关的问题在会计上也是很重要的,上述文章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解答,是需要及时进行处理的.具体的处理方式文章中也已经整理出来了.大家都学会了吗?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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