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2025-12-15 14:20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978

导读:未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一般情况下,取得发票的时候我们都是会进行认证的,专用发票也是可以进行抵扣的,对于未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的问题,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资料,具体请阅读下文内容进行了解。

    未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如果是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等待下月抵扣后再转入到进项税这一账目上。而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认证未申报,二是未认证未申报。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相对应的措施: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2、如果遇到第二种情况,可以试试从自身寻找原因,再采取措施解决处理。

未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1、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2、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未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希望通过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关于未抵扣进项税的账务应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若对此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官网的答疑老师,也可进入我们的官网进行了解,本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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