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

2025-12-18 20:3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548

导读: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残保金是用人单位来未尽到社会责任义务(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种代偿形式,具有强制性,可以依法合规的减免但不能欠缴、不缴。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那么就需要缴纳残保金。那么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上年在册职工总人数。

  年平均工资为:每月工资总额相加(不包括福利和奖罚工资)再除以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为:按月相加人数除以12。

  例如:单位甲2017年工资总额为5000万,年平均人数为800人。

  所以甲单位2017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800=6.25万。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

  计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工资总额包括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

  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工资总额除按全部职工计算外,还要按各类人员分别计算。它是工资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平均工资的依据。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缴纳残保金一定要按时缴纳,如果没有按时缴纳会有地税专管员通知催缴,仍不缴纳的由残保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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