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4月1日起,纳税信用级别如何划分的?

2026-01-06 11:29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78

导读:回答1: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规定,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回答1: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规定,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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