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要求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抵制“购买审计意见”行为

2026-01-23 14:18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202

导读:本报讯 记者李侠报道 200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年报审计工作,并要求各事务所在进行年报审计工作时,抵制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同时按照报备制度的要求,在5月31日前将200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向中注协报告。 通知强调,对于4月中下旬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各事务所应特

本报讯 记者李侠报道  200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年报审计工作,并要求各事务所在进行年报审计工作时,抵制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同时按照报备制度的要求,在5月31日前将200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向中注协报告。  通知强调,对于4月中下旬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各事务所应特别关注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抵制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所负责的审计项目应予严格复核、把关。  通知要求,当上市公司发生变更事务所时,前后任事务所应继续按照中注协有关通知的要求,及时向中注协报告并说明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的原因。同时,后任事务所应主动与前任事务所沟通,并将沟通的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前任事务所应当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配合后任事务所工作。 本文转载自 本文转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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