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投资人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

2025-12-13 09:51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4290

导读:个人股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是其他单位发生盈利,有时候是购入股票时,售价中包含的股票的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向股东分配利润何时扣缴个税?向投资人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向投资人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

1、决定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股东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股东20%分红所得税)

2、支付:

借:应付股利——股东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结转利润分配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4、上年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5、本年支付分配的利润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向投资人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

向股东分配利润何时扣缴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这里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曾发过一个《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该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意见是在宣告分配股利时,由公司代扣个税,具体建议您再跟主管税局沟通一下,看看当地的执行口径。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什么?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向投资人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决定分配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贷记应付股利——股东,贷记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股东20%分红所得税)。

支付分配的股利,借记应付股利——股东,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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