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采购和销售可以同时开具吗

2025-12-18 21:40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1121

导读:采购发票是供应商开给购货单位,据以付款、记账、纳税的依据。销售发票是一种用来表明已销售商品的规格、数量、价格、销售金额、运费和保险费、开票日期、付款条件等内容的凭证。那么农产品采购和销售可以同时开具吗?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农产品采购和销售可以同时开具吗

  一般只需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一种就可以了。

  农业生产企业向农民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并按照农产品收购价的10%抵扣进项税额,这是为了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而实施的一项规定,属于增值税制在农业领域中的延伸。

  不需要再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了。

  规定是这样的: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所以,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该免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仅限于猪、牛、羊、鸡、鸭、鹅的鲜活肉蛋产品。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取得该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只有满足这两种情况销售的农产品 才可以开具免税发票,与销售对象是谁没有关系。

农产品采购和销售可以同时开具吗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 票是增值税普通发 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 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2017年7月1日起按照11%的扣除率、2018年5月1日起按10%的扣除率)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因此,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无论开具免税货物(劳务)发 票,还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均属于“农产品销售发票”范围,取得发票方均可以计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产免税农业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

  农产品收购发 票自2017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 票管理新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 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关于农产品采购和销售可以同时开具吗?小编做了以上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有用会计咨询请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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